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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Jiangxi Medical College 简称:“江西医专”,“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 所在地:上饶 院校代码:10888 类型:医药类/文科类/理科类/专科

省属专科
  •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4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填报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  学校概况1、 学校名称: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国标代码:108883、 办学层次:专科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5、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6、 校    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7、颁发证书:对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专科生颁发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九条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我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第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西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依据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2019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该省市公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五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文科依次比对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理科依次比对理综、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该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一起被该专业录取。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另外根据就业的实际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5CM为宜。第十九条 我校今年新开设医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在我校三年制大专教学基础上与法国洛林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双方教师共同参与授课,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课程由法方教师教授,三年完成计划课程教学且考核合格后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及赴法国洛林大学攻读学士学位的资格。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各专业。否则,在学习和实习、就业中可能会遇到困难。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能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检。第二十一条: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励和助学措施。第七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793)7089428  7089418 传  真:(0793)7089418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邮政编码:334000网    址:http://www.jxyxgz.cn (各省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E-mail地址:sryxzb@126.com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9年4月17日 详情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2020-07-02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填报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793-7850623第三章 学校概况第八条 学校名称: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0888第九条 学校办学性质、层次及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制:三年第十条 办学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邮编:334000第十一条 颁发证书: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学校近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年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编印的《20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第十三条 我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第五章 招生专业第十五条 2020年我校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 费1620101临床医学5000元/年2620101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5000元/年3620101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5000元/年4620101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5000元/年5620101临床医学(病理方向)5000元/年6620601预防医学5000元/年7620102口腔医学5000元/年8620301药  学3915元/年9620401医学检验技术3915元/年10620402医学生物技术3915元/年11620404医学美容技术3915元/年12620202助产3915元/年13620201护理3915元/年14620403医学影像技术3915元/年15620501康复治疗技术3915元/年16590202药品生产技术3915元/年17620408放射治疗技术3915元/年18620604卫生信息管理3915元/年19630404眼视光技术3915元/年20620302中药学3915元/年21620402H医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    第六章  录取规则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七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依据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2020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该省市公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九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文科依次比对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理科依次比对理综、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该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一起被该专业录取。第二十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其它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第二十二条 :助产,医学美容技术适合女生报考,男生不宜报考,其它专业男女不限。另外根据就业的实际情况,建议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5CM为宜。第二十三条 医学生物技术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在我校三年制大专教学基础上与法国洛林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双方教师共同参与授课,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课程由法方教师教授,三年完成计划课程教学且考核合格后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及赴法国洛林大学攻读学士学位的资格。第二十四条 身体健康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不宜就读我校医学各专业。考生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五条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第七章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奖助学金措施第二十六条 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每年800元。第二十七条 奖贷学金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励和助学措施。资助标准: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3、国家助学金:一档每学年4400元/人,二档每学年3300元/人,三档每学年2200元/人。4、生源地助学贷款: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无息),每学年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5、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在校生、毕业生、退役士兵、直招士官可申请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按照当年的学费标准及国家政策执行。同时每位在校大学生可享受江西省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第二年,同大类专业间允许小范围调整。根据我校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调整后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学校网址及联系方式:学校网址:http://www.jxyxgz.cn招生咨询电话:0793-7089428,传真  0793-7089418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详情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2017-03-31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填报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四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  学校概况1、 学校名称: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国标代码:108883、 办学层次:专科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5、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6、 校    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7、颁发证书:对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专科生颁发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七条 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我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第九条 关于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经江西省卫计委、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我校今年将继续承担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专业的定向培养工作,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第十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西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临床医学(定向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地方财政承担,具体根据签订的协议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依据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2017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该省市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四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文科依次比对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理科依次比对理综、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该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一起被该专业录取。第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另外根据就业的实际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5CM为宜。第十八条  身体健康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等不宜就读我校医学各专业。否则,在学习和实习、就业中可能会遇到困难。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能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检。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励和助学措施。第七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招生咨询电话:(0793)7089428  7089418 7850613  7850625传  真:(0793)7089418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334000网    址:http://www.jxyxgz.cn (各省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E-mail地址:sryxzb@126.com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7年4月1日 详情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8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填报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志愿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第六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第三章  学校概况1、 学校名称: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 国标代码:108883、 办学层次:专科4、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5、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6、 校   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      7、颁发证书:对在规定年限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专科生颁发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分省分专业计划。第九条 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我校不预留招生计划。在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同意,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适当调整。第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按江西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依据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2018年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该省市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第十五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文科依次比对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理科依次比对理综、数学、语文、英语成绩,该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单科成绩均相同,则一起被该专业录取。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助产、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只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不限。另外根据就业的实际情况,建议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6CM,男生不低于165CM为宜。第十九条  我校今年新开设医学生物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在我校三年制大专教学基础上与法国洛林大学开展联合办学,双方教师共同参与授课,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课程由法方教师教授,三年完成计划课程教学且考核合格后获得我校毕业证书及法国洛林大学攻读学士学位的资格。该专业录取要求: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学费12000元/学年,最终以江西省教育厅批复为准。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等不宜就读我校医学各专业。否则,在学习和实习、就业中可能会遇到困难。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能注意所选报专业的有关体检要求。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检。 第六章 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优秀学生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励和助学措施。 第七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3)7089428  7089418 传  真:(0793)7089418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399号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334000 网址:http://www.jxyxgz.cn (各省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及时通过此网站公布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公布为准); E-mail地址:sryxzb@126.com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年4月3日  详情
招生章程2008-04-23
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生章程 一、 学校全称: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 二、 办学层次:专科三、 办学性质:公办四、 颁发文凭: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五、 办学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书院路88号六、录取规则:1、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执行或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2、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安排或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操作安排,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选拔、科学合理的原则。3、考生应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鉴于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医院在录用医学毕业生时要进行体验,如毕业生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肝功能不正常、传染病等情况,将影响毕业生的正常录用和顺利就业,提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4、护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58米,男生不低于1.66米。5、临床医学(医学学美容方向)和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6、外语语种为英语。7、其它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七、学费标准:按赣府厅发[2000]49号文件执行,每学生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分学年收取。八、贫困生资助、奖学金:贫困生资助:①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学年;②助学贷款;③勤工助学;④院特殊贫困资助等。 奖学金:①国家优秀学生奖学金8000元/学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③院优秀学生奖学金500-1000元/学年,享受面为15%。九、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93)8100046 传 真:(0793)8100048联系地址: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4000网 址:http://www.sryx.cn 电子信箱:sryx@sryx.cn 2008年3月10日详情
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13
?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生章程?一、学院基本情况1、 校名全称: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2、 学校性质:公办3、 国家代码:108884、 校 址:江西省上饶市志敏大道5、 学院概况:我院创办于1951年,前身为江西省第五医士学校,1978年成立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学校占地面积431亩,建筑面积为14.8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余人,教职工36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6人,中级职称的教师71人;开设的专业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卫生部华夏基金资助项目)、护理、助产、药物制剂技术、临床医学(医学美容方向)、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等专业。拥有设施完善的各类实验室,设备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微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和实习医院97所,学院建立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校园网,校园网具备教学、管理和信息交流的全面功能。学院图书馆藏书量达25.5万册,全部实行电脑管理。培养具有实用型医学专业技能,适应医疗、医技、卫生管理、卫生保健服务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的专业医疗技术人才。二、录取条件:1、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2、考生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专科录取分数线。3、外语语种为英语。三、学制年限:三年。四、录取原则:依据各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和现场局域录取相结合。五、录取规则:1、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执行或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2、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安排或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操作安排,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选拔、科学合理的原则。3、考生应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鉴于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医院在录用医学毕业生时要进行体验,如毕业生有肝功能不正常、传染病等情况,将影响毕业生的正常录用和顺利就业,提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4、护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56米,男生不低于1.65米。5、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6、为充分考虑到考生选择就读专业的要求,新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内,在各系专业一定比例内,并符合我院录取规则3、4、5条相关规定的,经考生申请学校批准,同类别专业间进行相应的专业调整(文、理科类专业间不能跨科类调整)。7、其它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六、2009年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国家承认学历学制文理科类学费标准630101临床医学大专3年文、理科3700元/年630101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大专3年理科3700元/年630101临床医学(医学美容方向)大专3年文、理科3700元/年630101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大专3年文、理科3700元/年630403医学影像技术大专3年理科5000元/年630201护理大专3年文、理科5000元/年630202助产大专3年文、理科5000元/年630401医学检验技术大专3年理科5000元/年530305药物制剂技术大专3年文、理科5000元/年630408医学美容技术大专3年文、理科5000元/年七、贫困生资助、奖学金:  贫困生资助:①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学年;②助学贷款;③勤工助学;④院特殊贫困资助等。    奖学金:①国家优秀学生奖学金8000元/学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③院优秀学生奖学金500-1000元/学年,享受面为15%。九、招生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793)8100046 传?真:(0793)8100048联系地址: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4000网 址:http://www.sryx.cn 电子邮箱:sryxzb@126.com十、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2010年3月30日??详情
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24
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生章程?一、学院基本情况1、 校名全称: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2、 学校性质:公办3、 国家代码:108884、 校 址:江西省上饶市志敏大道399号5、 学院概况:我院创办于1951年,前身为江西省第五医士学校,1978年成立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学校占地面积431亩,建筑面积为14.85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余人,教职工368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96人,中级职称的教师71人;开设的专业有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卫生部华夏基金资助项目)、护理、助产、药物制剂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等专业。拥有设施完善的各类实验室,设备先进的电子阅览室、微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和实习医院97所,学院建立了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校园网,校园网具备教学、管理和信息交流的全面功能。学院图书馆藏书量达25.5万册,全部实行电脑管理。培养具有实用型医学专业技能,适应医疗、医技、卫生管理、卫生保健服务和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的专业医疗技术人才。二、录取条件:1、符合教育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2、考生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专科录取分数线。3、外语语种为英语。三、学制年限:三年。四、录取原则:依据各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该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院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和现场局域录取相结合。五、录取规则:1、各种考试加分优惠政策按教育部下发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执行或生源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2、进入投档分数线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安排或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操作安排,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选拔、科学合理的原则。3、考生应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鉴于医疗卫生工作特点,医院在录用医学毕业生时要进行体验,如毕业生有肝功能不正常、传染病等情况,将影响毕业生的正常录用和顺利就业,提请考生填报志愿时注意。4、护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56米,男生不低于1.65米。5、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助产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6米。6、为充分考虑到考生选择就读专业的要求,新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内,在各系专业一定比例内,并符合我院录取规则3、4、5条相关规定的,经考生申请学校批准,同类别专业间进行相应的专业调整(文、理科类专业间不能跨科类调整)。7、其它有关规定按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政策规定执行。六、2011年我院分专业招生计划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国家承认学历学制文理科类学费标准630101临床医学大专3年文、理科3700元/年630101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大专3年理科3700元/年630101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大专3年文、理科3700元/年630403医学影像技术大专3年理科5000元/年630201护理大专3年文、理科5000元/年630202助产大专3年文、理科5000元/年630401医学检验技术大专3年理科5000元/年530305药物制剂技术大专3年文、理科5000元/年630408医学美容技术大专3年文、理科5000元/年七、贫困生资助、奖学金:贫困生资助:①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学年;②助学贷款;③勤工助学;④院特殊贫困资助等。 奖学金:①国家优秀学生奖学金8000元/学年;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③院优秀学生奖学金500-1000元/学年,享受面为15%。九、招生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793)7089428 传?真:(0793)7089078联系地址: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334000网 址:http://www.sryx.cn电子信箱:sryxzb@126.com 十、本章程由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2011年4月8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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