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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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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

英文名:Shangrao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上饶师院” 所在地:上饶 院校代码:10416(国际)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师范类

省属本科层次普通高校
  • 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0-01-07
国标代码:10416一、学校简介上饶师范学院位于自古就有“上乘富饶”“四省通衢”和“豫章第一门户”之称的江西省上饶市。学校前身是1958年建立的上饶师范专科学校,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学,文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省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2005年、2017年分别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审核评估。校园树木葱茏,碧草如茵,环境优雅,景色秀丽,占地面积1412亩,校舍建筑总面积44.07万平方米。学院现有纸质图书156万余册,教学仪器总值1.7亿余元。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近200人。有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等各种荣誉的专家80余人,外校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30余人。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400余人,本科专业56个,其中师范类专业19个。其中,化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为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另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学校现有江西省塑料制备成型重点实验室、方志敏精神与赣东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朱子研究所等各类研究机构30余个,编辑出版《上饶师范学院学报》《朱子学刊》等学术刊物。近5年来,共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400余项,出版专著50余部,论文1800余篇,近30项成果获厅级以上奖励。学校秉承“学高为师 身正为范”的校训,经过60年的发展,具有较深厚的文化积淀,形成了比较鲜明的师范性、地域性、多科性办学特色。 二、2019年艺术类招生本科专业、计划及专业考试科目招生专业拟招计划考试科目书法学(师范类)60校考省份:临帖、创作;其他省份:认可省统考成绩舞蹈学(体育舞蹈)45江西省:形态、素质、专项技术其他省份:认可省统考成绩舞蹈学(健美操)40江西省:基本形态、基本能力、成套展示、才艺展示其他省份:认可省统考成绩音乐学(师范类)140认可省统考成绩舞蹈学(师范类)50美术学(师范类)170视觉传达设计40环境设计60播音与主持艺术40广播电视编导40注:以上各专业文理兼招,学制四年。最终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三、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省份、专业、考点、考试时间、计划一览表省份专业考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初拟计划河北书法学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3月3日--5日3月9日9江苏江苏师范大学1月12日--14日1月17日7黑龙江黑龙江东方学院1月21日--22日1月26日4山东潍坊招办1月26日-2月17日(2月4日至10日网报系统关闭)2月21日12江西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1月13日--21日1月27日4舞蹈学(健美操)豫章师范学院(省内五校协作校考)1月13日--19日1月25日12舞蹈学(体育舞蹈)16注:1. 各地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相关省考试院或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校考专业招生计划最终以相关省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为准。2. 承认统考专业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3. 以上各本科专业学费均为8000元/年。四、办学层次公办省属本科高校。五、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均文理兼收。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1.校考专业: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如生源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校考专业在生源不足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非校考专业录取规则执行。2.非校考专业:在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3.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跨专业调整。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所有艺术类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将开展入学专业复查。六、注意事项我校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http://zsjy.sru.edu.cn/)与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考试成绩,不邮寄专业合格证。如需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网上直接打印专业合格证。七、通讯联络咨询地点: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志敏大道401号网址:http://zsjy.sru.edu.cn/咨询电话:(0793)8150684、8154858、8153934、8150568(传真)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93)8156531邮 编:334001 招生就业处微博:http://weibo.com/sruzsb 本简章未涉及到的事项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详情
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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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4-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上饶师范学院   2.国标代码:10416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5.办学历史:1958年建立上饶师专,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学,文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6.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上饶师范学院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者,授予上饶师范学院学士学位。     7.学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工作。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年度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用于调整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九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若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艺术类专业:(1)校考专业: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2)非校考专业:在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3)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跨专业调整。   3.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且外语口试统考成绩合格(含合格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门政策规定;其中翻译专业需语文单科成绩在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   5.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四学期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艺术类专业复试、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第十七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情况请到上饶师范学院官网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  第二十二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邮政编码:334000联系电话:(0793)8150684、8150568学校网址:http://www.sru.edu.cn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jy.sru.edu.cn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详情
上饶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17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1.学校全称:上饶师范学院2.国标代码:104163.办学层次:本科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5.办学历史:1958年建立上饶师专,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学,文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  6.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上饶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7.学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招生工作。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七条 学校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年度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第八条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用于调整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九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第十三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若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分别按语文、外语、数学三门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艺术类专业:(1)校考专业: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如生源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高考文化总分×0.6)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2)非校考专业:在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专业总分×高考文化总分×0.6)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3)凡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3.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且外语口试统考成绩合格(含合格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门政策规定;其中翻译专业需语文单科成绩在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 5.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四学期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艺术类专业复试、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第十七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五章 附 则第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第二十条 入学与注册:建议学校统一按国家有关规定表述为: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根据《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全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5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普通高校专业收费类别的通知》(赣教财字 [2012]1号)的精神执行。1.园林、园艺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3410元;2.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等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3650元;3.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技术学、新闻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英语、商务英语、翻译、市场营销、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3880元;4.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材料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等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120元;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本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4350元;6.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舞蹈表演等本科专业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第二十二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第二十三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四条 学校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邮政编码:334000联系电话:(0793)8153934、8153941学校网址: http://www.sr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jy.sr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详情
2017年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7-04-01
2017年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上饶师范学院   2.国标代码:10416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历史:1958年建立上饶师专,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学,文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      6.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上饶师范学院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者,授予上饶师范学院学士学位。     7.学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年度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决定,用于调整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九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各专业录取时实行:1.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按平行志愿投档,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如按梯度志愿投档,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普通文理若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音乐学(声乐、器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书法学(非江西省计划)、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体育舞蹈)、舞蹈学(健美操)各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招生计划中排序最后一名的考生,若遇专业分数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文化成绩还相同,则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七条书法学(江西省计划)专业录取,执行提前批次录取,对文化成绩达到外省艺术类本科文化线,并取得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先服从“志愿优先”,再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校考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    第十九条 外语类专业录取,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及格(卷面分的60%)以上,且外语口试统考成绩合格(含合格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门政策规定;其中翻译专业需语文单科成绩在及格(卷面分的60%)以上。    第二十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最低专业控制线基础上,按生源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本科层次录取按教育部和生源省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    第二十三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合格者予以正式学籍注册。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情况请到上饶师范学院官网查询。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  第二十九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邮政编码:334000    联系电话:(0793)8150684、8153935、8153941、8153934    学校网址:http://www.sru.jx.cn     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jy.sru.jx.cn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详情
上饶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上饶师范学院   2.国标代码:10416   3.办学层次:本科   4.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5.办学历史:1958年建立上饶师专,1959年更名为赣东北大学,文革期间停办。1977年复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6.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上饶师范学院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件者,授予上饶师范学院学士学位。     7.学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招生录取具体环节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在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学科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社会需求等因素,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和当年招生政策规定,合理编制年度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量为本科招生规模的1%,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用于调整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第九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原则同意各省级招办加分和降分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体检要求。第十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各生源省高等院校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各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若文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按语文、外语、数学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三门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2.艺术类专业:(1)校考专业: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如生源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若校考专业在生源不足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非校考专业录取规则执行。(2)非校考专业:在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了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3)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跨专业调整。    3.体育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外语类专业: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需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且外语口试统考成绩合格(含合格以上),或符合生源省招生部门政策规定;其中翻译专业需语文单科成绩在及格(卷面总分的60%)以上。    5.考生录取后,专业一律不予更换,但可在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四学期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艺术类专业复试、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考生生源不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生源省招生部门同意可以适当降低分数至完成当年计划,若在政策范围内无生源,学校可以将计划调剂到生源较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第十七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殊注明的专业外,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入校后所涉外语课程均以英语安排教学。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上饶师范学院招生网站查询。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收费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情况请到上饶师范学院官网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多种帮助渠道。  第二十二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志敏大道401号    邮政编码:334000联系电话:(0793)8150684、8154858、8153941、8153934学校网址:http://www.sru.jx.cn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jy.sru.jx.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详情
上饶师范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2013-01-10
国标代码:10416  学校简介  上饶师范学院是具有深厚文化底蕴和革命传统的赣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为1958年6月设立的上饶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江西省政府批准,升格为上饶师范学院。2005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4年2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建校50余年来,为国家输送了各类毕业生5万多人。  上饶市位于江西省东北部,东邻浙江,北接安徽,南连福建,素有“四省通衢”之称,自古就是“上乘富饶之地”。上饶拥有机场、动车、高铁,交通十分便利:浙赣铁路、皖赣铁路、横南铁路纵横交错,动车到杭州3小时,上海5小时;320、206国道和311高速公路贯穿东西南北,百十里内有4个机场,正在兴建的三清山机场就在学校附近。辖内有三清山(世界自然遗产)、鄱阳湖(中国最大的淡水湖)、婺源(中国最美的乡村)、鹅湖书院等一大批文化自然景观。  校园占地面积983亩,规划面积150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182人,各类成教学生1745人。在编教职工972人,有专任教师756人,其中教授64人、副教授236人。教师中博士37人、硕士345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赣鄱英才555工程”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江西省青年科学家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9人、骨干教师25人,省高校教学名师6人,博导2人、硕导15人。有本科专业45个,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等9大学科,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  招生专业所在学院招生专业层次性质计划学费招 生范 围音乐舞蹈学院音乐学本科师范1409200元安徽、山东、湖南、浙江、江苏、山西、甘肃、河北、湖北等省(具体招生专业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音乐学(表演)本科师范409200元舞蹈学本科师范609200元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非师范809200元广播电视编导本科非师范409200元广播电视编导(新媒体)本科非师范409200元体育学院舞蹈学(体育艺术)备注:健美操50 体育舞蹈50本科师范1009200元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学本科师范1109200元美术学(书法)本科师范409200元环境设计本科非师范1109200元视觉传达设计本科非师范509200元动画本科非师范509200元教育科学学院学前教育(艺术)本科师范509200元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本科非师范509200元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其合格证可互认) 序号招生专业层次总分考试科目、计分方法1学前教育(艺术)本科300分音乐(声乐、器乐、舞蹈三选其一)100分、简笔画100分、根据素材讲故事100分2美术学本科2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3美术学(书法)本科200分书法临帖100分、书法创作100分4视觉传达设计本科2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5环境设计本科2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6动画本科2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7舞蹈学(体育艺术):体育舞蹈本科100分基本形态10%、基本素质20%、成套动作70%舞蹈学(体育艺术):健美操本科100分基本形态10%、基本素质20%、专项素质20%、成套动作50%8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本科100分自备稿件朗诵30%、声乐20%、才艺展示20%、形体与气质30%9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100分形体与气质20%、指定新闻稿件30%、即兴评述40%、才艺展示10%10广播电视编导本科100分导演阐述30%、 串词讲故事30%、 即兴评述40%11广播电视编导(新媒体)本科100分导演阐述30%、 串词讲故事30%、 即兴评述40%12音乐学本科100分视唱30%、专业(声乐、器乐自选一项)70%13音乐学(表演)本科300分自备稿件朗诵10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声乐50分、形体50分14舞蹈学本科100分基本功30%、成品舞70%  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学前教育专业除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其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新媒体)专业录取语文成绩不得低于90分。  2、学前教育(艺术)专业录取,考生在达到生源省划定的最低文化控制线和专业统考合格,且校考专业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在生源不足或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生源省录取时,经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认可生源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本规则1、2录取。  4、以上所有专业录取英语不限分,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均以英语教学。  5、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录取后不允许专业调整。  6、其它有关规定以“上饶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为准。  注意事项  我校将于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http://zs.sru.jx.cn)公布考试成绩,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专业考试合格者,可从网上直接打印专业合格证。考生凭此合格证按生源省招考部门相关规定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统一考试。  通讯联络  咨询地点: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志敏大道85号  网址:http://zs.sru.jx.cn/  咨询电话:0793—8150684 传真:8150568 邮编:334000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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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江西省上饶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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